1、教务科的基本职能是负责全局性的教学行政事务工作,协助主管校长组织与协调教学管理工作。
2、指导、平衡各专业教学计划,办理教学计划审批、新专业申报手续。
3、在与教学部协商的基础上平衡、落实专、兼职教师授课任务。
4、负责试卷及相关教辅材料的打印、装订,统一组织考试与阅卷、成绩登统与分析。
5、协助实训科派员指导实习。
6、统一组织实施教学督导评估与考核工作。
7、教师业务档案的建立与管理。
8、日常调度工作(如调课、停课管理等)。
9、建立健全教学行政管理制度,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,完成教学任务。
10、外聘教师的选聘工作。
11、组织校内外公开课、优秀课、课件评比工作。
12、起草有关教学管理制度。
13、负责组织相关的教改试验。
14、协助组织教学部例会工作。
15、组织有关学生参加的校内外教学业务比赛。
16、完成学校和教学工作领导小组交付的其它工作任务。